好消息!万载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!

根据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从2022年1月1日起,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最低标准提高8元,提标所需资金由省、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。

据了解,从2020年至今,我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照省、市要求,连续3年4次上调,已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43元。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和县委、县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深切关怀,为确保此次惠民政策落实到位,县社保中心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积极做好提标资金测算,及时与县财政沟通,增加的基础养老金已于5月12日发放到位。

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,我县共有6.03万名城乡居民享受到上调政策,共发放(含补发1-4月)增加的基础养老金240多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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